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聚焦 >> 内容
即日起至7月底,全省严查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一律先学习教育再依法处罚
发布日期:2023-04-25   来源: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记者24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切实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江苏省公安厅部署,即日起至7月底,全省开展电动自行车(含电动三、四轮和电动摩托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
  本次整治行动将从源头监管、路面执法、联动共治、宣传教育4个环节集中攻坚,力争通过专项行动,努力实现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戴盔率、守法率、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
  整治行动期间,公安交警将聚焦酒驾醉驾、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超员、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10类重点违法行为,实施“六个一律”管理措施,即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时一律进行实名制处罚;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一律先学习教育再依法处罚;对非法加装雨伞等妨碍安全驾驶设施的一律依法责令恢复原状;对电动自行车超员一律依法顶格处理;对非标电动四轮车和载客、搭载2人以上的非标电动三轮车一律先查扣再处理;对现场查获的交通违法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一律引导到就近教育点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现场教育。
  我市交警部门表示,将于近期在全市进行相关部署落实,整合部门、行业力量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全链条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坚持宣传先行,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全方位、多元化、高频次开展宣传提示。
  此外,7月1日开始,新出台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标准将正式施行。市民在选购头盔时如发现不符合标准的,可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何嫄 王俊)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文明热线:0519-85680855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