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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把孩子丢给低保户爷爷抚养 检察机关支持七旬老人起诉追索“带孙费”
发布日期:2024-09-12   来源:文明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近日,记者从天宁区检察院获悉,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协助一名七旬老人为自己的孙女争取到了抚养费。“非常感谢你们耐心细致的帮助,现在孩子的抚养费已经到手,再也不用为她的学费发愁了。”最近一次通话中,老人向本案承办检察官表达感谢。

佳佳(化名)是这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的当事人,她的父母在她3岁时离异,从那时起,她便由爷爷抚养。十多年来,爷爷用爱与责任为佳佳撑起了一个温暖的家。

“由于年纪增大且没有经济来源,佳佳爷爷已无法承担日益增长的抚养费用,而佳佳的父母又长期失联,老人感到束手无策。”承办检察官说,为了给孙女争取抚养费,佳佳爷爷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援助中心与检察院之间的共享机制,检察机关得知了这一线索。

走访调查中,检察机关详细了解了佳佳目前的生活和学习状况,并对佳佳爷爷及相关证人进行询问。通过调取户籍档案、离婚协议书、社区居委会提供的情况说明,以及佳佳父母签订的抚养费协议书等材料,检察官掌握了案件的关键证据,并找到了佳佳母亲的下落。

检察官通过调查发现,佳佳父母离婚后,其父另组家庭,对佳佳疏于照顾,仅偶尔支付少量生活费;其母未按约定履行抚养义务,曾接佳佳同住不足半年,之后又将其送回爷爷处抚养,从未支付过抚养费,并长期处于失联状态。佳佳爷爷是低保户,年事已高且无劳动能力,难以继续承担佳佳日益增长的学费、生活费等经济负担,因此请求佳佳父母返还其已支付的抚养费用。

由于父母长期失联,佳佳感到自己被抛弃,产生了严重的自卑心理,并在学校里表现出旷课、社交障碍、沉迷网络等行为。检察官立即联系心理咨询师为佳佳进行心理辅导。同时,承办检察官多次联系佳佳的父母,告知他们女儿的近况,促使他们积极参与诉讼。

2024年3月20日,爷爷和佳佳向天宁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请求法院判决佳佳父母承担抚养费用16万余元。两天后,天宁区检察院向天宁区人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并出庭参与诉讼。

2024年5月28日,天宁区人民法院判决佳佳的父母各向佳佳爷爷支付人民币66500元抚养费。

判决后,检察官持续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特别是对佳佳的心理状态进行了重点跟踪。针对父母离异和亲情淡漠对佳佳造成的不良影响,天宁区检察院通过法治副校长了解佳佳在校表现,联合班主任开展谈心,多次委托心理咨询师对佳佳进行心理疏导。同时,检察官继续做佳佳父母的思想工作,试图修复亲情关系,为佳佳创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检察官在实地走访中还了解到,佳佳与其爷爷共同居住在一室一厅的廉租房内。由于佳佳的户口与其爷爷并不在一处,申请到的廉租房面积仅够一人使用,佳佳无独立卧室,只能居住在客厅。为改善佳佳的居住条件,检察官多次与市住房保障中心磋商协调,争取增加住房保障面积,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解决佳佳的生活困境。

2024年6月24日,佳佳母亲主动支付了抚养费用并承担了诉讼费用。

经进一步跟踪回访,佳佳重返学校后完成了九年制义务教育,成功考入中专学校继续学习。(于远航 马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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