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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需要沉下心、抓细节——记省“三八红旗手”何露
发布日期:2024-06-17   来源:文明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全国首例交通领域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案、全国首例高空抛物罪案、江苏涉案金额最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这些重大案件,都是由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何露与其团队办理的。在检察系统,“85后”的何露可谓“办案尖兵”。

2010年7月,从南京大学硕士毕业的何露入职市检察院,当起了公诉人。14年的公诉生涯,练就了她沉下心、抓细节的思考方式,尤其是碰到棘手的案件,她总能从中抽丝剥茧,找到案件线索。

我市最大毒品案的办理,就出自何露之手。

2018年12月12日,刘某、何某甲因涉嫌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被移送审查起诉;2019年2月18日,唐某、马某、何某乙因涉嫌制造毒品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根据案件情况,市检察院依法决定并案审理。作为承办人的何露,在办理该案时碰到了许多困难。“我们在审查完20多本案件卷宗和视频资料后,发现案件认定存在两大难点:主犯与从犯的界定;‘冰油’属于冰毒的半成品,定罪量刑如何裁定。这些疑问,都必须找到确凿的证据。”她说。

直至2020年12月29日,经三次开庭审理,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刘某、唐某等五人团伙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一审公开宣判。市法院采纳市检察院指控罪名与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刘某、唐某二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马某、何某甲、何某乙三人10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等附加刑。至此,这起历时3年、涉毒数量高达35公斤的毒品案终于画上了句号。何露说:“这个案件,我们提出了28条补充侦查建议。”

时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的关键时刻,何露在驻办案点的14个月中,成功办理了具有全国影响的江苏涉案金额最高的万某某等3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此案入选省扫黑除恶典型案例。谈起办案感受,何露说:“办理重特大刑事案件,不仅要沉下心去仔细审查证据、果敢作出判断,还要勇于面对错综复杂的案件情况,去直击真相。”

办案中雷厉风行的何露,做起授课指导老师也是有板有眼。受最高检指派,何露赴湖南等外省市为检察系统干警授课,并在全国法律人网络上直播授课的同时,积极参与禁毒、预防犯罪法治宣讲。她创建的“常治·无邪”反邪教治理品牌,被省检察院认定为重点项目向全省推广。

在刑事检察一线14年,何露忠诚履职、爱岗奉献,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重罪检察人才,全省唯一;先后获省十佳公诉人、省优秀办案检察官和市政法系统英模、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今年又荣获省“三八红旗手”称号。(常报记者 唐秋冰 通讯员 叶平 胡平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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