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看到私家车堵在120救护车前面,立即下车进行疏导,让救护车得以快速安全通过路口。
10月23日下午4时38分,常州公交集团公司BRT2车队B21路驾驶员高磊驾驶公交车行驶至怀德路长江路路口,在BRT车道等红灯时,听见右侧车道后方传来急促的鸣笛声,发现有一辆救护车正闪灯鸣笛,提醒前方等待左拐的私家车让行。但私家车车主明显存在顾虑,不敢越过停止线让行,而高磊驾驶的公交车车身较长,且在通过红绿灯后就要直行进入BRT站台,如果贸然越过停止线让行会产生较大安全隐患。于是,他立即跑下车,指挥私家车礼让救护车通行,同时他向私家车车主简单讲述了法律中关于避让救援车辆的相关条款。
回到车上,乘客们为高磊的行为竖起了大拇指。
那么,该如何正确避让救护车?常州警方曾多次宣传:遇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时,救护车的前方(含相对车辆)车辆应打起转向灯向两侧侧前方斜停避让。还应该要注意,遇相对方向来车为特种车辆且道路中心无物理隔离时,应当减速观察,如特种车辆要左转弯或借自己所在车道通行,应停车让特种车辆先行;同一路段只有一条车道,驾车在特种车辆前方同向行驶时,前方应当加速通过,有条件靠边停车的应及时靠边停车让行,但不要停在应急车道上。
等红灯时,救护车前方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越过停止线停车避让。
救护车在车道正常前行时,其他车道车辆严禁加速并行、穿插、超越、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舒翼 沈儇 图文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