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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安居之痛”重在治理前移
发布日期:2026-06-24   来源: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当前,房地产行业已发生根本性变化,房企从过去靠拿地卖房的“增量时代”,彻底转向改造与物业运营的“存量时代”。当“建设”的高潮退去,“运营”的价值凸显,全国各地小区业主聚集维权事件却频频发生:湖南郴州金科郡业主因长期停电陷入“烛光下生活”,广州花都区多户业主发现住宅被冒名注册为企业……这些事件既是社会转型期利益诉求多元化的折射,也向基层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考题。

从现实情况看,业主集体维权往往集中发生在几个领域。有的是开发失矩诱发群访。烂尾楼盘、虚假宣传、延期交房、房屋质量等问题,因为涉及面广、利益关联度高,极易形成集体维权。对开发企业缺乏有效约束,一些地方“保交楼”等政策难以真正落地,最终把民生“托底”变成业主的“无底洞”,政府也被迫为企业失信“买单”。

有的是物业失序激化对立。物业服务质量与收费不匹配、公共收益账目不透明、管理方式简单粗暴等问题,成为业主集体维权的重要诱因。物业本应是业主的服务者、安居的“保险丝”,现实中却时常异化为“管理者”,甚至成为矛盾的“导火索”,这种角色错位值得深思。

还有的是管理失位导致矛盾蔓延。私拆承重墙、违规搭建、侵占公共空间等行为,如果长期得不到及时制止和有效处罚,就容易产生“破窗效应”。当守规矩的人看到违规者长期获利而不受惩戒,便会从反对转向效仿,最终导致违规行为不断扩散,社区秩序持续失范。

这些问题如果处置不当,不仅会使个体矛盾演变为群体性事件,更可能损害社会信任,透支基层治理公信力。业主维权事件频发,绝非偶然。透过现象看本质,其背后反映的是利益结构、治理体系和市场环境等多重矛盾的集中显现。

首先是信息不对称与权责失衡引发的信任危机。业主维权看似针对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实则直指一个共同症结——权利与责任不匹配、信息与监督不同步。特别是一些小区长期处于“资金黑箱”状态,公共收益去向不明、物业费使用不清,业主既无法有效监督,也难以形成信任。在“服务差—拒缴费—服务更差—更多拒缴费”的恶性循环中,矛盾不断累积。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治理真空。长期以来,小区治理存在“九龙治水”的困境,涉及住建、城管、街道、社区等多个主体,却往往形成“谁都管一点、谁都管不到底”的局面。业主合法权益缺乏顺畅的制度化表达渠道,一旦正常协商机制失灵,“表演式维权”便容易取代理性协商。与此同时,一些本应代表业主利益的业委会也问题频发,个别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利益捆绑、失去监督功能,进一步加剧了治理失灵。

从更大的背景看,房地产市场深度调整带来的风险也正在向社区层面传导。部分开发企业资金链紧张,延期交付、办证困难等问题集中暴露;物业企业经营压力增大,服务缩水、质价不符现象增多;业主则面临资产缩水带来的心理落差和维权冲动。多重压力叠加之下,小区这一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逐渐成为各类矛盾的交汇点。

破解“安居之痛”,关键不在事后灭火,而在源头治理。当前条件下,必须坚持党建引领,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推动小区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

首先要把组织体系建起来。无论是开发企业、物业公司,还是业委会、楼栋单元,都应积极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通过交叉任职、党员联系户、临时党小组等方式,把组织力量延伸到治理末梢。

其次要把阳光照进账本里。小区治理中的很多矛盾,本质上都是信任问题,而信任来源于公开透明。常州推行的“阳光物业”模式值得借鉴。此外,刚刚实施的《上海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率先提出建立公共收入监管账户制度,明确停车费、广告费、场地租赁费等公共收入必须直接进入监管账户,实行专户管理、单独列账、定期划转,让业主共有资金真正成为“明白账”“放心账”。

更重要的是把责任链条理清楚。针对物业管理职责分散、业委会法律地位模糊等问题,应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健全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机制,明确业委会权责定位和运行规范,让每项事务有人负责、每个问题有人解决、每个环节有人监督。

小区之治,虽为毫末,却关乎大局。特别是在经济转型和社会结构深刻变化的背景下,更应把“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落实到每一笔公开透明的账目中,体现在每一次及时有效的响应里,固化为每一项行之有效的制度创新。(老虎不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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